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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日的超市裡,每人都堆了一推車的食材零嘴,金在熙的籃裡也放滿了微波食品、罐頭與泡麵。

 

他任務忙碌,平時就只能吃些外食或簡便食物,通常都是這樣趁空檔日買滿一籃子,然後撐過一陣子。

 

Shawn!」夏琳老遠就看見金在熙,出挑的容貌與高人一等的身材,鶴立雞群十分醒目。

 

興奮推著推車靠近,好奇他買了什麼,伸長脖子往他籃裡一瞧,怎麼淨是些不營養的東西!

 

「你平常就吃這些?」她瞪大美麗的丹鳳眼,視線在微波食品和金在熙的臉上來回掃視。

 

金在熙理所當然點點頭。

 

「這種東西不營養啊,怎麼能餐餐都吃?」夏琳彎身翻揀他籃裡的商品,一逕搖頭。

 

「方便就好,懶得弄也不會弄。」他聳聳肩。

 

「別吃別吃這個了!來我家,我做給你吃!」夏琳斜睨了他一眼,伸手就往他籃裡抓,放了好幾個罐頭回架上。

 

接著,不分青紅皂白就把他的籃子推走。

 

「等等!妳全放回去,我豈不餐餐都得去妳家吃飯?」金在熙沒料到她這般好事,竟把他選購的東西一一「物歸原位」。

 

「有何不可?」夏琳猛然駐足,回頭傲嬌回應:「我就做一堆等著你來吃。」

 

「時間不會剛好,還是不麻煩了。」他的身份非比尋常,和與任務無關的人接觸越少越好。

 

「就當是我報答你那日的英雄救美啊!」夏琳咧開招牌笑容,說的話也不怕害臊,捧別人也捧了自己。

 

「哪來的英雄哪來的美?說了只是路過。」金在熙忍不住挑侃。

 

「真是!給姊佔個便宜也不肯啊?嘴真硬。」夏琳雙手環胸,嘖的一聲皺眉啐了口。

 

「也才大我一屆,姊啊姊的把人都叫老了。」不知為何,就想與她唱反調。

 

兩人認識也一段時日,算得上是朋友,彼此間的對話少了客套,多了點拌嘴。

 

「沒這樣怎麼威逼你到我家吃飯?姊的話,聽是不聽?」夏琳擺出一副老大姐模樣,可她身材纖細嬌小,身高只到金在熙的下巴,嗆聲還得往後退一大步,脖子仰起最高角度才能用鼻孔瞪他,當真毫無氣勢,說服不了人。

 

「不聽的話妳又能怎麼辦?現在當靠山的人是我不是妳。」金在熙突然有了與她周旋的興致,看她爭輸不服氣的樣子真是可愛極了!

 

夏琳一時語噎,原本的伶牙俐齒全失效。

 

「算了,你儘管吃成木乃伊吧!」她說不過金在熙,突然「見笑登生氣」,隨手亂抓架上的食物扔進他的購物車,再順便惡狠狠瞪他一眼。

 

「好奇怪,怎麼突然就想吃熱騰騰的臺灣菜呢?麻婆豆腐、紅燒排骨、糖醋魚什麼的。」玩笑再開下去可就不好笑了,他趕緊安撫。

 

心想,只是吃便飯,也算不了什麼,應不至於惹來什麼麻煩。

 

「哼,得罪方丈還想走?」夏琳氣噗噗昂首斜睨,嘴裡不饒人。「本來你是可以當大爺在沙發上等餐,現在想吃,就必須飯前洗菜飯後洗碗。」

 

「先洗菜,吃得滿意才洗碗。」討價還價看她激動的樣子頗有趣,金在熙發現自己越來越喜歡鬧她。

 

「哼,怕你是吃完不只洗碗,連我家都一起幫我打掃下去!」夏琳對自己的廚藝頗具信心,毫不客氣誇下海口。

 

「真是大言不慚。」金在熙哈哈大笑,被逗得好樂。

 

結完帳離開超市後,就跟著來到她家「搭伙」,沒想到這一搭,就停不了。

 

未完。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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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上官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